耀州区照金镇高尔原村四组移民搬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老农民
2020-08-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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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耀州区照金镇高尔原村四组村民张爱英, 事情原由:2011年,村上决定在四组甘草湾处建设移民搬迁项目,村委会禁止别的施工队施工,由村委会指定小丘镇个人陈重锋来承建此项目,在绝对相信政府相信村委会的情况下,陈重锋在未出示建筑公司的相关资质与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村委会通知我与陈重锋以920元一平方的价格签订了移民搬迁合同,宅基地每户九千二百元另行支付,村委会当时以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承诺我签订合同后,建设工程验收结束,享受移民搬迁政府政策给予补贴! 

在建设施工初期,陈重锋在未与我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将工程转让承包给其他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我多次发现不合格之处,在我提出整改的情况下施工队均不予理睬,继续施工,建设房屋共十六户,分上下两排,八户为一排,每一排八户全部用公墙,八户全为通地梁与通屋顶,并至今未提供施工图纸,主体完工后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16户都出现墙体开裂,墙面水泥脱落,屋顶裂缝,漏水, 房顶大面积起皮,像豆腐渣一样不能碰。 在充分信任村委会指定的工程队情况下,我交给了陈重逢建房款的三分之二。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我们与陈重逢多次协商维修房屋,陈重逢都不予理睬。我找村委会协商也没有结果。 

2014年七月在原本住房威胁到生命安全的前况下,我们万般无奈的搬进了新家,但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的心病。直至现在我们的房屋还没有得到维修。地基一直在下沉。房屋裂缝一直在增加。每当到夜深人静之时,总能听见砖头断裂的声音。 在房屋质量问题还没解决的情况下,2014年年底陈重锋带社会人员威胁并恐吓我们,更作势要殴打住户,性质极其恶劣。对我们住户造成严重伤害。村委会并没有出面制止在他们。在他们的威胁下,我们心惊胆战。在陈重逢并未维修房屋的情况下,逼迫我们打下不同金额的欠条。 直到现在,村上承诺的移民搬迁款,我们也没有见到一分钱。

危房改造只有部分有关系的人拿到了钱。我们农民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危房。如今我们整天提心吊胆的住在这样的危房里。还整天担心被威胁恐吓。我们要求退回我们的血汗钱,请政府为我们申冤,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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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原村四组移民搬迁房屋质量问题 将协调解决
耀
耀州区
2020-09-01 16:27

耀州区照金镇人民政府回复:高尔塬村四组群众集中居住点位于耀州区照金镇高尔塬村甘草湾组,2011年5月开工建设一期8户(洪三社、杨胜建、林建平、林建文、张增军、郑保玲、刘新民、张增彦),同年10月竣工,建设费用870元/㎡;2012年4月建设二期8户(赵胜利、郑根玲、余祥民、董爱梅、童石头、董小来、徐小兵、毛加林),同年10月竣工,建设费用920元/㎡。该居住点建设时,争取住建部门危房改造资金,一期每户全额补助9100元,二期每户补助的9100元中5000元用于补贴群众,4100元用于提升居住点基础设施。该居住点房屋建设按照统规自建的方式,由村委会统一规划,每户自筹9200元用于宅基地的土地征收,房屋建设由建房住户逐户和建设方自行签订合同,高尔塬村委会作为第三方予以签证。

高尔塬村四组群众集中居住点房屋设计图纸在建设方征求每户群众同意后,建设方负责主体和房屋建设。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工队开工时付款3万元,主体竣工时再付3万元,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验收合格后,扣除质量保证金1万元后结清余款,质量保证金在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后,房屋无质量问题再由每户付建设方质量保证金。建设期、开建期和竣工验收期内各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5万元到7万元不等。

2013年,群众先后入住新房,居住期间一期8户群众房屋出现不同程度地基下沉,其中洪三社、杨胜建、张增军、郑保玲4户房屋出现墙体裂缝;二期8户群众房屋未发现明显地基下沉和墙体裂缝,其中徐小兵1户厨房出现瓷片脱落。群众以此理由拒付剩余工程款,建设方多次与住户协商未果。为此,照金镇政府多次与建设方、住户进行沟通协商。2020年6月,经镇司法所、村委会协调,建设方同意减免部分工程欠款,但住户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不接受调解。2019年耀州区住建局对高尔塬村上述16户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认定16户住户房屋为砖混B级安全住房。

2020年7月,建设方因一直未讨要到工程款,遂将徐小斌、赵胜利、张增军3户起诉到耀州区人民法院(其中赵胜利为信访人张爱英的丈夫),通过司法程序追要工程欠款。这三户村民两次来村委会咨询,村委会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释说明,希望双方能在庭前进行调解,但3户群众均拒绝庭前调解。2020年8月4日徐小斌、赵胜利、张增军3户群众收到法院传票,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

下一步,照金镇将积极协调解决,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或调解渠道尽快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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