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社区若干街坊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米糕
2020-07-2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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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社区若干街坊物业公司无资质,无业委会与其签订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社区环境及配套设施远远无法达到),社区居民要求其公示相关文件也无法出示,现在利用购电,缴纳小区停车费等时机,强行要求捆绑缴纳物业费才给予办理。

诉求:1.公示物业收费标准的正规合法文件;2.提高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等水平至其达到其宣称的收费标准;3.立刻叫停以物业费捆绑得手段阻碍居民购电,缴纳停车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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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7-27 17:49
已转交 2020-07-27 17:49
已反馈 2020-07-27 17:50
已反馈 2020-07-2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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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黄河社区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停止捆绑收费
新城区
2020-07-27 17:50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如下:经核查,黄河社区原属于黄河厂内部家属院,经“三供一业”改制,由西安煤化实业有限公司黄河项目部负责管理。

小区多层物业费0.35元/平方米、公推电费0.1元/平方米、地面停车收费80元/月,均已公示,且符合《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14〕147号)《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物发〔2018〕185号)等规定。

关于群众反映的捆绑收费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停止捆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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