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新)村分户户籍室不受理

木子口
2020-07-23 09:50
点击数:

家住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村,兄弟两在17年都已成家完婚姻,在这四代人的户口本上目前人口达9口人,户籍室还以不受理,不办理分户说未达到要求,愿相关部门给出回应。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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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7-23 09:50
已转交 2020-07-27 17:18
已反馈 2020-08-21 10:14
已反馈 2020-08-21 10:1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阜寨镇湾里(新)村分户户籍室不受理 兴平市回复
兴平市
2020-08-21 10:14

兴平市人民政府回复:网民朋友您好,欢迎通过网络咨询反映你的户口情况。因您在反映中未详细说明现所持有的详细手续,只能将目前公安机关办理分户的依据、流程和所需的材料说明一下。


依据《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办理工作流程(试行)》第八条 规定:符合居民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民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能够证明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二)私有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其他长期居住的房屋证明。违法搭建、临时搭建的除外。


请您对照一下,若符合条件,带齐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若不符合,请补充完善材料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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