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两岭镇马鹿坪村贫困村民希望得到政府救助

于建福
2020-06-2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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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于建福,是贫困家住山阳县两岭镇马鹿坪村铁二组,家里五口人,现挤住一间人均不到4平米的土房里,母亲和妻常年多病花光光家里所有积储,还欠下好多外债,直到现在直到现在也没能力建从新建房,两个娃还都在上学家里也没经济来源,仅靠我一人打零工维持家里日常花销,我家里陷入极度贫困,我也多次向镇政府和村委会申易地移民搬迁,直到现在也没有结果,迟迟得不到解决。我再此恳求求领导帮我解决我的住房问题,感谢您观看我的留言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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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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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鹿坪村贫困村民希望得到救助 两岭镇政府回复
山阳县
2020-07-16 11:12

山阳县两岭镇人民政府回复:我镇马鹿坪村村民于建福反映有关问题的信件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镇长郭怀勇为组长,副镇长张俊为副组长,镇干部张楠、王子煜,村干部何贵斌,周军书为成员的调查核实工作组,通过村委会了解、周边走访调查、入户询问核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对材料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于建福:男,汉族,出生于1976年8月24日,现年43岁,农民,家中4口人,现居住在山阳县两岭镇马鹿坪村铁二组,西安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识别、2020年预脱贫户,妻子金利宏,出生于1978年01月16日,现年42岁,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女儿于婷,出生于2004年05月28日,现年16岁,就读于山阳县城区三中高中一年级;儿子于元广,出生于2011年06月11日,现年9岁,就读于马鹿坪九年制小学读三年级。母亲张水莲,68岁,(单独立户),因为张水莲归于建福赡养,故在数据清洗时镇村进行了合户识别。

二、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诉求

其为贫困户,家中5口人住房面积仅为20平方米,母亲和妻子常年多病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下很多外债,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家中仅有于建福一个人打零工维持日常花销,家中陷入极度贫困,直至现在仍没有能力建房,于建福多次向村委会反映希望分配到移民搬迁住房,但至今也未分配到房屋,希望分配移民搬迁住房。

三、调查情况

1、关于于建福家中5口人住房面积仅为20平方米的问题。

关于房屋的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于建福家为3间(2间卧室、1间餐厅兼厨房)砖木结构房屋,总面积约85平方,在2018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由施工队对其两处住房进行相应改造,其中包括对墙体进行加固涂白、地面硬化、更换电线、台阶整修、散水通畅等一系列措施,2019年9月,经山阳县住建局鉴定为B级安全住房。

2、母亲和妻子常年多病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下好多外债,且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家中仅有于建福一个人打零工维持日常花销,家中陷入极度贫困,直至现在仍没有能力建房的问题。

关于家庭收入的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于建福母亲张水莲先后于2018年住院花费3874.15元,医保报销3067.32元,自费806.83元、2019年住院花费6472.76元,医保报销5150.22元,自费1322.54元;妻子金利宏于2019年6月份在山阳县人民医院住院花费2373.88元,医保报销1885.88元,自付488元。于建福母亲妻子近年住院总花费12720.79元,医保报销10103.42元,自费2617.37元。于建福女儿于婷就读于山阳县城区三中高中一年级,近年来享受教育奖助共计6400元。儿子于元广现就读于马鹿坪九年制小学读三年级享受免杂费、免书本费等政策。于建福在西安建筑工地上务工,日薪150元,每月务工20天左右,每年务工6个月,年收入18000元以上。金利宏在村上从事保洁员工作,每月工资1200,年收入为14400元,于建福全家从二季度开始享受C档分类施保,5口人每个月低保金1000元,每季度电价补贴15元,母亲张水莲每月领取养老金113元,每年1356元。

3、于建福多次向村委会反映希望分配到移民搬迁住房,但至今也未分配到房屋,希望分配移民搬迁住房的问题。

经核查:于建福家距离村道约20米,距离村委会约200米,有3米宽的入户水泥路直通家门口,交通便利。该户在2018年已经进行了危改,改造后住房被山阳县住建局认定为B级安全住房,山阳县水利局认定为饮水安全达标,2019年电力入户核查认定为达标。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文件规定,该户不属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情况,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范围。镇政府村委会曾多次提出愿意资助其新建房屋,按照每平米600元,共计90平米标椎,补助54000元,另马鹿坪村驻村帮扶单位商洛市人保财险公司愿意资助20000元,合计74000元帮助于建福新建房屋,但于建福一心只想要在县城得到一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便对镇政府村委会多次提出资助其新建住房以无钱建房为由拒绝。于建福现有住房条件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又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故其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政策。

四、调查处理建议

综上所述,信访人于建福反映所诉问题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因于建福在理解政策方面偏差较大,思想固执,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协同扶贫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大对信访人的思想教育,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宣传家乡发展变化,取得信访人的理解支持。

2.主动向上级争取,继续加大对我镇的基础设施等投资力度,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将问题解决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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