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新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私自停电停水

刘欢欢
2020-03-1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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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28号五洲小区2号楼2层的门面房,我将此房屋租赁给了清莲浴池和宝鸡市老有所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由租户自己向宝鸡市新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水电及相关费用,2020年3月10日15时无故被宝鸡市新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电,我们找物业公司交涉,物业说是开发商让停的,我们没有欠任何水电费,我们认为物业公司无权停电停水,破坏我们的合法经营,望相关部门在疫情过后对老百姓的生存给予合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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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3-1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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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物业公司私自停电停水 商铺已恢复供电
宝鸡市
2020-03-30 17:27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金台大道28号五洲小区由宝鸡市陈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发建设,小区住宅物业管理由新都物业负责。该小区2号楼2层门面房房主为贾某,其于2019年夏季将2层部分门面房租给宝鸡市老有所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商铺房主贾某同宝鸡市陈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纠纷,故陈仓房地产公司对该商铺进行断电。

前期区物管中心、陈仓镇政府、联盟社区同新都物业进行了协调沟通,要求新都物业恢复供电,同时建议商辅房主与陈仓地产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纠纷问题。接到舆情调查函后,我们再次同五洲小区新都物业负责人进行联系,并要求该物业积极协调陈仓房地产恢复供电。目前该商铺已恢复正常供电,同时我们建议陈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都物业与房主贾某的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损害租赁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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