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南山明珠小区物业收取水费押金8年未退

Alpha
2020-01-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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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宝鸡市渭滨区南山明珠小区的多层住宅业主,自2011年收房时,就被前期物业公司陕西嘉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取了200元的自来水费押金,至今已过去8年多高层住宅300余户的此项押金仍未退还。业主向嘉安物业讨要无果,故此向政府反映,请政府主导责令该公司退还此项不合理收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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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1-13 10:00
已转交 2020-03-11 16:38
已反馈 2020-03-1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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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明珠小区水费押金8年未退 水表改造后退还
宝鸡市
2020-03-18 15:53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贵网新闻线索调查函03009号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区住建局、清姜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置。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Alpha反映,自己系宝鸡市渭滨区南山明珠小区多层住宅业主,自2011年收房时,就被前期物业公司陕西嘉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取了200元自来水押金。至今已过去8年多,高层住宅300余户业主向嘉安物业讨要无果,请政府协调解决退还自来水押金。

二、调查处置情况

针对反映情况,清姜街道办事处于3月13日安排专人前往南山明珠小区进行调查了解。经查,自2011年交房时一期(多层业主318户)实行的是先用水后交费政策,小区物业公司一季度一抄表核收业主水费,物业公司则每月按时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当月水费。但物业公司在核收业主水费时,部分业主时常有拖欠情况,导致水费不能足额收缴到位。为了不影响该小区全体居民的生活用水,物业公司将收取的200元自来水费押金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当月水费,网友反映问题客观存在。对此问题,南山明珠小区嘉安物业公司和宝鸡市自来水公司已多次沟通,将对该小区一期业主住宅进行水表改造,待改造完毕后,物业公司将立即向业主退还自来水押金。目前,南山明珠小区一期水表改造工作已列入自来水公司改造区域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下一步,区住建局、清姜街道办事处将加大与市自来水公司对接和沟通力度,尽快完成南山明珠小区一期水表改造工作,保障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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