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金城铭座小区未交房就计算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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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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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的房子,合同写的9月交房,顾问说等贷款下来才能交房,一直也没有说,今年听朋友说可以拿钥匙了,去了物业给算从去年7月15在不动产登记的日期起计算物业费用,不知道这个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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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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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0-08 15:00
已转交 2018-10-12 11:08
已反馈 2018-10-18 17:21
已反馈 2018-10-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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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金城铭座小区乱收物业费 将协商解决此事
兴平市
2018-10-18 17:21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网友反映兴平市金城铭座小区乱收物业费的问题,经我局了解,双方就收取物业费起始时间有分歧,该问题所反映物业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因该网友没有留联系方式及房屋房号,故无法联系,我局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查清该业主房屋信息并与该业主联系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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