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渭河沿线禁止采砂有关工作的通知:渭河生态区(渭河干流宝鸡峡大坝至北岸扶风杨凌交界、南岸眉县周至交界段及堤防向外侧城市核心区200米,城市段1000米,农村段1500米红线控制范围内);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千河干流北起王家崖水库,南至入渭口;市域内渭河秦岭北麓支流;金陵河城区段均为禁止采砂区域。该区域内坚决禁止乱挖滥采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在河道、护堤地、耕地、湿地范围内堆放砂石料。
截止到2018年4月卫星遥感影像显示渭河宝鸡虢镇大桥至蔡家坡法士特大桥沿岸依然有采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