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落实的几点疑问

lulukele
2018-03-07 09:19
点击数:

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

您好!我是西安人,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厌倦了一二线大城市的快节奏生活,了解到商洛是生态宜居城市,青山绿水,环境宜人又是西安的近邻,于是,本人于2015年参加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考试,被商洛市直一事业单位录取,2015年9月正式报道上岗。

招聘公告附件——《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提到一系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1、对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到后签订正式合同的,同级财政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1万元、博士研究生2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享受政策性住房一套。2、对试用期满考核特别优秀的人员,根据本人德才表现、任职条件和意愿,经组织考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相当于七级职员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相当于八级职员待遇,或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待遇。3、对愿来商工作的配偶,及时落实工作单位,解决夫妻分居问题……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真真切切感受到其中任何一项政策给我们这些漂泊他乡的青年们一丝安慰,我们面对的只有微博的工资收入、昂贵的房屋租金以及不菲的生活开支。生活没有保障,让我们怎么干事创业?

之前,我们也找过相关部门咨询这些政策如何落实的问题,换来的只是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我们再次发问:“政策性住房何时才能落实?”!!!!!从2015年到2018年,政策一直不兑现,何以安心工作?政府诚信何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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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3-07 09:19
已转交 2018-03-0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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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层次人才待遇未落实 安家费3日内发放到位
商洛市
2018-03-14 17:33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当年招聘公告组织完成了招聘工作,2015、2016两年全市事业单位实际招聘硕士研究生171名,其中2015年87名(市直28名、县区59名),2016年84名(市直40名、县区44名)。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68名中,1名未报到、6名辞职,目前在岗61人,其中商洛籍34名,非商洛籍27名。

目前,按照《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除享受八级职员待遇落实外,安家补助、政策性住房尚未兑现落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县区涉及人员的安家补助费已全部落实)。

3月12日下午市委人才办召集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等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提出以下落实意见:

1.依据核实的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在岗结果,在3日内,由用人单位垫付资金将应享受的1万元安家补助费发放到位。同时,由市委人才办向市财政局申请人才专项资金,市财政局按名单将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拨付到用人单位。

2.关于政策性住房问题,按照《商洛市市级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核实招聘人员现有住房情况,3月14日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将调查情况报市委人才办。凡在商洛市中心城区没有自购、自建、自有住房的,由本人向市住建局(市房管局)申请,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落实到位。

3.市委人才办召开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会议,通报上述落实意见和有关事项办理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期办结,并做好解释工作。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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