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高新区海河湾二期没有预售证公开销售

墨宝
2018-01-3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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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高新区海河湾二期项目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1月28日违规开盘收取600多户业主每人2万元诚意金,并要求7日内缴纳30%首付款,要不就要涨价。这个欺压老百姓的血汗钱的做法到底有没有人管?

根据国家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这个事情广大业主多次反馈宝鸡市相关职能部门,无人理会,难道宝鸡市房地产市场就在这种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下继续发展,宝鸡的房地产何谈规范有序的发展,宝鸡的购房者如何安心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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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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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8-03-0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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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海河湾二期没有预售证销售 案件正在处理
宝鸡市
2018-03-09 16:28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宏运海河湾项目由宝鸡市宏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只有少量楼盘(9号、15号、16号)取得预售许可,其余楼盘预售证尚在办理当中。调查证明,该企业确实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擅自收取预售金的违规行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直属支队已对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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