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贵网《民生热线》栏目中网友反映的“宝鸡太白家园小区里乱建医院”等问题的调查函(网调字〔2017〕第081号)后,我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安排,立即责成渭滨区政府等单位认真调查处理,尽快协调解决。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告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医院为李洪兵脑血管病医院,该院原址在峪泉路3号,由于租用军队用地原因必须搬迁,新址选在渭滨区宝光路58号太白家园小区地下负一层及地上一、二层商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目前装修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
(一)关于在居民小区内乱建医院问题。经查,2016年12月2日,该院向渭滨区卫计局申请变更执业地点。渭滨区卫计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该院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经宝鸡市卫计局审查,认为该院整体搬迁至宝光路58号太白家园小区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随即于2017年3月10日批复该院迁址申请,并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筹建,完善消防、环保等相关设施和手续。
(二)关于该院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问题。经查,2017年7月份以来,渭滨区环保分局相继接到12369环保热线、网络媒体及领导信箱的投诉,均反映李洪兵脑血管病医院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的问题。渭滨区环保分局经过检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及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其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加快办理环评手续。目前,该院装修施工已停工,并已聘请环评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在小区进行了环评公告。8月13日下午,宝鸡市环保局及省级相关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会审,环评手续正在审批阶段。
(三)关于该院在居民小区内乱搭乱建问题。经查,2017年4月份以来,渭滨区执法大队多次接到该院在太白家园小区内乱搭乱建的投诉,随即在5月份对该院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院为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方便病患进院诊病,采用全封闭安全结构,搭建钢架平台作为通道,和小区实施分离,并在二楼搭建晾衣棚。
渭滨区执法大队对该院擅自搭建晾衣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同时罚款伍仟元整。目前,该院已停工,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下一步,渭滨区政府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督促李洪兵脑血管病医院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相关审批手续未完成前,停止一切建设活动;二是督促渭滨区卫计局、环保分局和执法大队加大对该院的监管力度,确保该院建设程序合法;三是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向小区居民进行公告说明,取得小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