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气幼儿园总放假 教育局应该督促退学费

兮兮
2017-01-11 09:26
点击数:

最近天气不好,总是严重雾霾的状态,小朋友们都是按月交了幼儿园的托费,由于是私立的幼儿园,学费并不便宜,但是教育局停课的同时为什么对学费没有出指导醒意见,学费交了,还要请假在家带孩子,建议出台不良天气停课的相关细则,指导规范幼儿园收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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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1-11 09:26
已转交 2017-01-13 16:11
已反馈 2017-01-25 16:32
已反馈 2017-01-2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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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建议向物价管理部门调查了解
西
西安市教育局
2017-01-25 16:32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西安市教育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政策文件

关于幼儿园在园幼儿退费等相关问题,陕西省物价局于2015年5月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价服发[2015]53号),其中第十七条明确指出: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

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2016年9月20日,西安市物价局联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物发[206]104号),对上述退费政策进行再次明确和确认。

二、有关建议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提出“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而雾霾天气造成停课非园方原因,同时考虑到雾霾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的原则,故目前因重污染天气停课后的学费退还问题仍按照《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为我局针对该问题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具体收费管理的其他问题,建议贵网直接致函物价管理部门调查了解。

再次感谢贵网对我市教育事业长期的关注和支持,敬请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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