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长信箱成摆设 问题反映50多天无人过问

安康
2016-12-17 10:59
点击数:

您好,我于2016年10月22日通过安康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实名反映了题为《村干部灾害救助不作为、物资发放不公、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落实不到位,肯请政府严查、彻查》的信访件(编号:201610221105295894)。网站显示,该信件已于10月24日转交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并回复:于2016年11月24日之前办理完毕。

按照“交办件”的管理办法,普通信访件在30日内办结。时至2016年12月16日,该信访件已提交52天,超过规定(回复的)办理日期22天。这52天中,从未有相关办理人员与我联系了解情况。问题反映了52天,根本无人过问这件事,不知是什么原因。恳请贵媒体帮助过问此信访件的办理。

并希望领导信箱能够真正替百姓着想,像群众路线中所说的,走到群众身边,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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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2-17 10:59
已转交 2017-01-11 10:20
已反馈 2017-01-11 10:22
已反馈 2017-01-11 10:2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安康市信访局:恒口示范区于12月30日做出答复
安康市市长
2017-01-11 10:22

尊敬的网友“安康”: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安康市信访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该网友主要反映编号为201610221105295894的“市长信箱”写信50天无人过问的问题。该信件署名为:罗学成,写信日期为2016年10月23日,于2016年10月24日转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处理,于2016年12月30日做出答复。根据《市长信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般问题,应在15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作为信访立案处理的,应在60天之内办结。”此信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长信箱”的办理情况我局每季度按时通报,督促超期未办理信件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做出整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争取群众的信件尽早得到回复。(附图:办理结果)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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