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家用小轿车是2003年1月上户的,前几天交警队打电话告诉我6月底要强行注销我的车,开始我还纳闷,我的车又不是黄标车怎么要强行报废我的车.是国家政策又变了吗?不是家用小轿车不强制报废了吗?随后我就去交警部门问情况,一位主管交警告诉我这是咸阳市给他们交警队的任务指标必须强制完成,说了半天也没给我说出个什么,就是完成任务,私家车多为非营运机动车,9座(含)以下载客非营运小型汽车,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1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半年检验1次,无强制报废期。
兴平交警强行注销家用小轿车 理由竟是完成任务指标
川淼
2016-06-24 09:02
点击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6-06-24 09:02
已转交
2016-06-24 09:02
已反馈
2016-06-27 15:32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