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秦都分局办理准迁证 要求提供失业证合理吗?

呢呢
2016-04-13 08:55
点击数:

在秦都分局办理准迁证,因非农业户口要求必须提供失业证,对象户口所在地称已取消失业证,没有相关证明,而且陕西省不是已经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分了吗,到底结婚迁户口要失业证合理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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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4-13 08:55
已转交 2016-04-13 08:55
已反馈 2016-06-08 17:17
已反馈 2016-06-08 17:1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咸阳市公安局:当事人已持相关资料办理了落户手续
秦都区
2016-06-08 17:17

尊敬的网友“呢呢”: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咸阳市公安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没有固定工作、没有住房且不享受城市低保的城市居民,基于利益诉求的原因欲从城市迁往农村投靠直系亲属生活。《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实行统一的《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全程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态在电请迁移落户时,要求迁移者出具原户口所在地无正式工作的失业证明,避免造成人户分离。

4月14日,当事人已持相关资料办理了落户手续。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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