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贵单位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0〕第07129号)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向我们及时反馈辖区居民所提出的问题,使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问题。我局在得知该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违规建设2个自行车停车棚”问题
经核查,该小区物业在地面建设2个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情况属实。由于该小区前期没有设计车棚,业主电动自行车无固定场所停放,为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避免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占用楼道或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该物业公司建盖了两个车棚并对小区内260户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业主进行了意见征求(见附件)。关于违建的查处我局无此权限,如业主对此问题有异议,可向辖区执法部门反映。
二、关于“户表改造后加收0.13元每平米公共照明费”问题
经核查,该小区物业收取0.13元∕㎡公摊电费情况属实。由于我市居民小区2019年进行了户表改造,目前,公摊电费的收取全市尚未出台统一的执行标准,由物业公司自行核算收取,待统一标准出台后,由电力部门和物业公司对前期公共用电量核算后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