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国润城小区,入住3年多了,公摊电费从来没有公示过,一直按每月每平米0.18元收取,业主对此有疑问,并投诉至沣东新城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求在2020年4月底之前必须公布,但物业公司仍然置若罔闻。业主便拒缴相应的公摊电费,但物业以不缴公摊电费为由拒收其他物业费。现如今,西安的天气已经入盛夏时节,物业便将物业费与空调制冷费捆绑收费,不缴物业费就不收空调制冷费。此行为已违反《物业管理法》第37、38条之规定。业主到物业部门要说法,物业理直气壮的说你们随便投诉、随便告。
国润城楼盘开发时就未设计空调安装位置,业主无法自行安装空调,冬天、夏天全靠能源公司的地源热泵供暖和供冷,而能源公司属于开发商的子公司、与物业公司同属于开发商控制。物业这么明目张胆的违法,竟然也理直气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并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