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景豪庭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电费、停车费

悠哉
2020-05-3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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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景豪庭小区位于碑林区太乙路1号,开发商:陕西美丽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小区自2007年12月份交房后,由陕西新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郦景豪庭管理处为小区服务

2009年9月份在大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物业公司黄经理组织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任期三年,业委会成员多数是建设单位任职(小区安装电梯公司老总党济民、小区安装监控公司、开发商的出纳等),违法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十二条和二十四条规定。

小区十几年来从未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业委会办公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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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景豪庭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 碑林区回复
碑林区
2020-06-08 17:19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郦景豪庭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电费、停车费”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管局、太乙路街道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2018年8月27日,郦景豪庭小区业主联名申请太乙路街道办事处组织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经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核查,该小区之前确有业主委员会,但任期已经届满且未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故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因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09年成立,且没有向街办递交成立时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无法联系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对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其行为无法核实。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正在开展中。

经查,2009年10月,西安市郦景豪庭小区业主委员会在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备案。2009年12月28日,郦景豪庭业委会与陕西新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费为1.2元/月·平方米。

郦景豪庭小区停车场属于经营性停车场(站点编号:3-01-2-1072),收费标准为3元/小时,车位数地下145个,地上31个。根据文件要求:“四、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配建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停放自有车辆,不得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该物业对业主收费标准为150元/辆·月,5元/辆·次。

郦景豪庭小区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业主购电需要到物业进行购电,电费由基础电费加公摊构成,现该小区电费为0.62元/度。根据文件规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小区合表电量执行我省目录电价,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用电产生的费用(含小区线路和变压器损耗等)由小区业主据实分摊。

郦景豪庭小区供热方式为自备锅炉供暖,供热收费按面积收取,暖气费按照6.2元/㎡收取。根据文件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郦景豪庭小区各类收费标准在客服中心进行了公示,物业费、电费、暖气费、停车费2020年未进行调价。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加大规范市场秩序力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扎实落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商家价格违法行为。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将做好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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