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及相关部门在不同平台的表态,本人深感知识浅薄不能理解透相关政策,以至于一头雾水。
首先,关于挂牌问题。本人2017年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当即便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车牌且领取了《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查询相关规定,该车牌可以继续使用。然而,查询了解过程中也获知,相关部门也表态说:电动自行车是否已经上牌,不在于是否悬挂车牌,而是看是否有电子行驶证。那么,本人很疑惑,2017年,西安市就已经开始给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子行驶证了吗?既然在衡量电动自行车是否上牌的标准是看是否有电子行驶证作为依据,那么,2017年发的所谓行驶证和车牌,难道作废了吗?如果作废,为什么在相关规定中看不到相关表述?
其次,有关部门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然而本人在某电商平台咨询多家商家,凡是电动车头盔,大多没有3C认证。商家的答复是:电动车头盔,不需要3C认证。那么,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头盔,到底该符合什么样的安全标准?难道本人随便佩戴一个普通安全帽,也算是安全头盔吗?如果相关部门对安全头盔有标准,为什么在规定中不能公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