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非贫困户生态型搬迁政策有什么规定和限制?

棒棒糖
2018-04-2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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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陕西汉中宁强山区的老百姓,户口本上两个人(大人和5岁的孩子,非贫困户,农业户口),老家居住环境差,住宅房还是土房,资源也比较弱,小孩上学最近的学校没有代步工具步行都得两三个小时,孩子上学之前一直在老家带孩子务农,家里还有老人,2015年带孩子来勉县上学,也顺利找到一份让自己可以照顾孩子偶尔回家看望老人的工作,选择跨县区生活,无论居住环境还是生活都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同时也希望能够奋斗一套安全的住房,城里的商品房可以按揭,也可以缓解了我一时拿不出钱自建房屋的局面,2017年宁强县有跨县区域生态型搬迁政策,贫困户买房人口与面积受到很大的限制。我的户口本上只有两个人,也非贫困户,可后期实际居住的人口有可能是5个人,像这种情况如果我买一个90多平米的房子,我想咨询一下省陕南移民办,对于非贫困买房,户口本上的人口与实际买房面积有什么样的规定和限制?我能享受相关的补助政策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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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贫困户生态搬迁政策有什么规定?宁强县回复
宁强县
2018-05-08 11:11

宁强县人民政府回复:我省生态移民搬迁对象主要指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移民(脱贫)搬迁建房到人补助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4号)有关政策规定,鼓励环境承载差、资源支撑弱地区的移民对象跨镇、跨县区安置。跨区域安置对象由本人书面申请、迁出地镇政府(办事处)审查,县区移民办复查,对搬迁对象资格进行审定,迁入地安置房必须是经迁入地当地政府同意或备案的“两房”房源,住房面积根据搬迁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坚持实用够用,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生态搬迁补助标准为:集中安置的人均补助1.3万元,4层以上楼房化安置每户另补助0.5万元;分散安置人均补助0.8万元,补助人口数以申请之日户籍人口数认定。

因此,网友“棒棒糖”若希望参加生态移民搬迁,首先应结合实际居住情况初步判定是否符合生态搬迁条件,然后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级初审、公开,镇(街)复审、公示,县(区)审定(居住在省级自然保护区需林业部门认定,居住在生态脆弱区需环保部门认定,最后县移民(脱贫)搬迁部门审核)、签订搬迁协议等程序进行办理。

衷心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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