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艺城小区收取租住户一季度790元昂贵物业费

木子李
2018-01-1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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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新艺城小区的租户,我对万佳物业对我们收取高额物业费进行举报,原本1.3元一平的物业费,因为我们房间是租的,就对我收取每平2.3元的物业费。每个季度交790元,对这一乱收费现象表示强烈不满,而且不交这么多物业费不给交水电费,这么冷的天不给我们交电费让人怎么活?我也是醉了,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下,还我一个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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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1-15 09:14
已转交 2018-01-19 09:11
已反馈 2018-01-19 09:12
已反馈 2018-01-1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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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租户被要求缴高额物业费 物业:因为是群租
记者调查
2018-01-19 09:12

“业主物业费一平米9毛,租户却要收2块3,我们租户就该缴纳那么高的物业费么?”近日,租住在西安碑林区新艺城小区的袁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小区物业在收取物业费上区别对待租住户。

袁女士说,她于2017年4月租了新艺城小区的一间房子。从入住开始,一直以来都是按0.9元每平米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可是今年物业却告诉她,租住户物业费要涨价了。“物业说要涨到2块3一平米,理由是因为我们是租住户,通过中介租房有明显的盈利性质,所以要按办公用房收取物业费,如果我们不交,物业还会采取限制水电的措施。”

“但是谁租房子不是通过中介,中介盈利了,我们作为住户又没盈利,而且我们租的房子是自己居住的又不是办公用房。”袁女士说。

今天(1月18日),西部网记者联系到了碑林区新艺城小区物业。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提出要按2.3元每平米收取物业费,但最终还没确定。

“因为这个房子被中介改成了群租房,不是一户居住的,甚至连厨房都单独出租。我们认为这不是单纯的出租行为,盈利性质更强,所以我们想按办公用房的金额收取,但目前仍在协商。”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杨磊律师表示,物业的做法存在瑕疵。

“首先,法律并没有对群租房的物业收费标准有特殊规定,住宅和写字楼的物业收费是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实施政府指导价。第二,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直接变更房屋用途而采取较高的收费标准,对于物业公司来讲,群租房的管理成本无疑更高,但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提高物业费用,例如召开业主大会制定新的业主公约,并且通过合法的表决。”杨磊认为,物业提高租户物业费的做法并不合适。

对此,西部网也将情况反映给了碑林区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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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艺城小区收取租户高额物业费 已责令物业整改
碑林区
2018-01-22 15:09

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2018年1月19日得知“新艺城小区收取租住户季度昂贵物业费”的问题后,碑林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一、舆情基本情况

网友“木子李”反映称,我是新艺城小区的租户,万佳物业对我们收取高额物业费,物业费原本是1.3元一平,因为我们房间是租的,就对我们收取每平2.3元的物业费,每个季度就要交790元,而且不交物业费就不让交水电费。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调查,还租户一个公道。

二、调查处理情况

收到舆情后,碑林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物价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新艺城小区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59号,属商住楼。该物业公司收取正常居住业主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9元一平/月,用于办公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5元一平/月。

区物价局责令该物业办对群租类按公示的正常居住业主物业服务费0.9元一平/月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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