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凤泉花园C区4号楼原本于2014年4月15日交房至今未果。凤翔县城建局于2016年10月倡导自救,每户6000元,于2016年12月底交房,未果。直至2017年5月通知交房,但经现场查看了解现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部分不明真相业主已经进驻,装修,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重大!
1.电梯无正规调试,无安监验收
2.工程设计的铜电缆改用铝电缆(未经设计院从新设计)
3.无消防设施和应急设施
4.无应急设施设备。
以上行为无视国家法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触犯安全生产法。把部门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该部门敢如此大胆包天是否有利益驱动?以上问题请检察部门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