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宜川县交里乡合配行政村村民。我向您反映个情况,忘各位得以重视:交里乡政府领导、合配队长在我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村村民共有陈家山土地(共计:200亩)以130元/亩对外承包(承包年限为30年)。具体交涉情况如下。
在2015年元月份,交里乡政府领导、合配村队长组织村民针对陈家山土体对外承包事进行开会。当时乡、村领导声称以150元-180元每亩对外承包,并提出他们会努力挣取200元/亩。乡、村领导并明确说明在村民采取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对外承包,当时村民均已承包价格低及本村新增人口无土地为由一一回绝。可就在会议召开后不久乡、村领导就对我村村民以恐吓及利诱等手法强迫我村村民以130元/亩签订合同。由于形势所迫,我村部分村民只能签定合同。
可就在2016年2月27日在我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前未通知)的情况下,乡政府组织1台挖掘机、5台装载机对我村陈家山土地进行平整。我村村民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村民对此种情况进行阻拦,乡领导、村支书及大队长来到陈家山对陈家山土地承包事项进行了说明,说这一成定局就是每亩130元。并对我村村民厉声恐吓,说以后如再有人阻拦施工队施工,挖掘机、装载机造成的误工费由我村村民承担(每台每小时以2000元计),还声称我村村民可以随便告,期间言语嚣张大有一手遮天之势。我们上访过,在宜川法院起诉没有得到解决,希望你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