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车家庄乡席家店村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分配不公

求助者
2016-04-29 17:28
点击数:

本人姓名:史旭凤,于2008年3月28日嫁于彬县车家庄乡席家店村五组村民程旭东,并与当年落户于本村,至2016年我两人相继育有两个儿子,均落户于本村。

本村相邻蒋家河煤矿,因煤矿连续好几年征村上土地,年年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我和两个儿子至今被村委会发放征地补偿款排除在外,没有一分钱的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土地补偿的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村委会明显违背国家土地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这种做法还望县上主管部门能够在百忙中予以纠正,已维护我等农户的合法权益,我及家人当感激不尽!

2016年又即将一部分土地卖给蒋家河煤矿,我及孩子不能再无视这种不合理、不合法行为持续下去!县政府和村委会官官相护,因此,我只有通过上级领导解决我这一问题,我及全家人在此先谢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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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6-04-29 17:28
已受理 2016-04-29 17:28
已反馈 2016-05-20 15:01
已反馈 2016-05-20 15:0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彬县韩家镇政府:将继续完善分配补偿方案
彬州市
2016-05-20 15:01

尊敬的网友“求助者”: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彬县韩家镇政府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你好,接到你处关于韩家镇席家店村五组村民史旭凤反映《彬县车家庄乡席家店村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分配不公》的报道后,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深入该村召开会议、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并进行了调解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史旭凤为席家店村五组群众,全家共4口人,两个儿子及其丈夫程旭东。史旭凤一家于1997年从水口镇寺玉村尚山组迁入席家店村五组,迁入户口为其丈夫程旭东、公公程清选两人,程清选已于2009年已去世。

程旭东迁入时席家店村五组召开了村民会议,会议协商确定:外迁户按人口每人缴纳4000元入户费,按迁入人口划分土地,所迁入人口同席家店五组群众享受相同待遇;迁入户娶妻、生子后续人口不享受本村土地收益(当时席家店村五组记有会议记录,由于相隔年限过长会议记录丢失,2016年5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得以证实)。即史旭凤公公未去世前,史旭凤家按2人享受征地补偿款;史旭凤公公去世后,史旭凤家仅1人(其丈夫程旭东)可享受征地补偿款。

二、征地款分配情况

席家店村五组从2005年至2011年共分配征地补偿款7次,先后为:2005年蒋家河煤矿征地款分配、2007煤矿修路征地、2008年煤矿倒煤渣征地、2008年建设加油站征地、2010年旬麟路拓宽征地、2011年煤矿建瓦斯抽放站征地、2011年煤矿建职工宿舍楼征地,这七次征地款分配均按以上思路确定分配方案执行;今年蒋家河煤矿因新建风井经县政府批准由韩家镇政府协调征用席家店村五组地14.08亩,每亩地11万元,共计征地补偿款154.88万元。

在分配今年征地补偿款时,经五组村民会议讨论确定:席家店五组共有人口277人,征地款分配人口261人,外迁户8户后续增加人口16人不在分配之列,除去群众代表误工补贴后,人均分配5900元。史旭凤家因其父亲程清选已去世,迁入在册人口仅剩1人(后续人口3人不在分配补偿款之列),故仅其丈夫程旭东一人可分配享受征地补偿款。征地后组内土地局部调整,其他人土地均不变,史旭凤不满意分配方案而上访。

三、处理意见

1、督促席家店村五组群众代表继续研究完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通过后兑付。

2、镇党委要求席家店村两委会,在史旭凤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前不予兑付征地补偿款。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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