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怡水花园三期,开发商佳龙地产。
我们购买的为期房,合同上写的C户型建筑面积为99.61平,公摊23平,合同规定2015年9月30日之前交房,通知业主7月1-3号交房,交房时开发商规定要先交契税、大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之后才可以领到钥匙进行验房,开发商并没有给业主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而是按照合同面积计算契税和大修基金。我们自己对房屋进行了测量发现面积少了有5-6个平。我们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开发商说我们自己测量的他们不承认,对业主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
开发商佳龙地产存在严重的合同欺诈行为,诱骗业主收房,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及时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