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卫生、计生局办公室:
我们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前身,是由原谭家街道卫生院划转至而来,在2008年由区政府五部、局联合下发【2008】139号文件,关于《未央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调整及聘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而且文件中早已明确规定人员职能划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且人员隶属关系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基本待遇不变(三金构成), 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人事关系和待遇划规到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其间全区原来乡镇卫生院地址、房屋、名称统一更改为现在的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我谭家中心工作人员近50人,其中正式在编10人,其他人员由原未央区一院(张家堡在编卫生事业单位)分流8人、原谭家街办卫生院(在编卫生事业单位)5人和现临聘合同25人组成,虽说人员身份参差不齐,有工人身份也有干部身份、均在从事着同一项卫生事业工作,有些人现在正处在单位领导岗位、担负着重要角色和职责,而且他(她)们的任职是通过政府下文组织人事任命上岗的,可是他(她)们的身份至今没有纳入到现工作单位编制内,现在政府出台新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政策后,他(她)们的身份、岗位、待遇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按照这次未人社发【2016】25号文件精神,这些在领导岗位上的他(她)们及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口的30多人,均在编外。
那么这些编外人员又怎么能成为一个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法人呢?是不是应该统统清理规范?试问一下编外人员能否在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担任主要领导吗?对他(她)们的界定我们无从知晓,如果按未人社发【2016】25号文件精神政策界定,那么肯定是编外人员、而且现在他(她)们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待遇就不符合政策的要求了,这样看来就目前的单位整体工作来说也是会受到很大影响、一些职工的思想情绪也是会有波动的,将会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工作秩序。
所以、我们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位职工存在未纳入编制的遗留问题,期盼卫生、计生局或与多个部门早日协商坚决我们的编制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