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阳市武功县桥寨村村民。2015年武功县政府开展漆水河小流域治理,本是为民惠民的大好事。但武功县水利局在实际执行中,不顾漆水河桥寨村段实际情况,随意围堰,更改水流方向,导致我村位于漆水河南岸的大片责任田崩塌入渭河河底。其中,我家1.3亩责任田垮入河底,地上种植了3年的1.4万余株槐树苗也全被冲走,仅苗木一项经济损失达11万余元。垮入河底的责任田以后再也不能耕作,损失更大。事件发生后,我村村委会和受害群众多次向水利局反映情况,要求依法进行处置。武功县水利局置自己是项目建设者和监督主体的责任不顾,和项目分包商互相推诿,胡踢皮球。武功县水利局所谓处理此事的干部樊波也只是应付差事,武功县水利局领导对此事置若罔闻,群众无处讲理。到目前3个月时间,事件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因为武功县水利局的消极应付,周围群众对武功县政府开展渭河治理也失去信心。武功县水利局相关领导干部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8条群众工作的有关规定。
请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还群众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