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村干部私卖可耕地土方给开发商

比比
2015-07-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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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支书张丁鱼、村主任王相民联合9位村民,私自将本村30余亩可耕地置换给西安海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海弘小区”一事的举报材料。

我们是西安市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五组的村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我村党支部书记张丁鱼、村委会主任王相民联合9位村民,私自将本村30余亩可耕地置换给西安海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海弘小区”一事做如实反映。

同时,我村支部书记、主任,多年来在村里涉嫌多次违规操作,损害群众利益。希望得到你们的关注,为弱势村民主持公道。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一、马河支书张丁鱼、村主任王相民签字卖地盖楼房

2008年5月29日,西安海弘置业有限公司法人李万高,与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民委员会于村民王鑫家,签订“联建合同书”。

联建合同由村委会盖章,由马河村五组10位村民签字确认,签字人分别为毕增年、毕星、张丁海、毕免、杨武、毕小谋、毕小平、毕魏薇、张丁鱼。此10人均为马河村五组村民,是由党支部书记张丁鱼、村委会主任王相民指定,未经过村民会议同意而代表村民签订。

根据合同,双方利用蓝田县青羊路中段,马河村30余亩可耕地,开发“蓝田县马河村商住小区”。合同约定的具体四址为:北址三里头,青羊庄地界(即河道);南址县水泥厂家属楼围墙外;东址水电局家属楼围墙外;西址青羊庄村地界。

根据联建合同,西安海弘置业有限公司新建的房屋给马河村五组村民352人每人23平米,其余开发的房屋由海弘用于销售经营。2008年至2014年,海弘置业先后将置换的土地开发了6层低层3栋,12层小高层3栋,共计约400户。据了解,海弘置业为每户销售的房屋,均办理了由蓝田县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

2014年12月26日,马河村委会与海弘置业之间就为村民联建的房屋交付进行了协商,并于2015年6月将从海弘置业用土地置换的90户房屋分给了村民。分房中村民了解到,村支书张丁鱼、五组组长王鑫在次次在分房中,私自占有并瓜分了6位村民应分房屋共计约138平米(2700元/平米),价值约37万。

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将农村可耕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为此,我们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求证如下问题:

1、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支书张丁鱼、主任王相民与9位代表签字是否有权利将村里30亩可耕地转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此合同是否合法;

2、蓝田县和三里镇土地管理部门、城乡规划部门、房屋管理部门,依据何种法律规定,为西安海弘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销售证等,并为海弘置业在可耕地上开发的楼盘办理了房屋产权证。

二、村支书、村长私自卖30亩可耕地的土方给开发商

自2008年以来,村支书张丁鱼、村主任王相民在未召开任何村民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将属于马河村5组的30亩地的(约40万方,按当地价格折算价值约200万元)土方卖给了西安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曹晓辉)。

2015年6月蓝田县土地管理部门,曾向村上下达了处罚意见书,然截至2015年7月20日,西安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拉土车,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拉土。我们作为村民,未领到一分钱土方销售款。

为此,我们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求证如下问题:

1、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支书张丁鱼、主任王相民是否有权利擅自将村民可耕地土方出售;

2、村支书、村主任违规出售村民可耕地土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土地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

习总书记号召各级干部要为民办事,然而蓝田县马河村党的村干部不为民办事,村民选的村长损害村民利益,作为村民我们只能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希望政府为民做主,按照有关程序认真核查核对,严厉查处。

2015年7月20日

三里镇马河村五组村民代表签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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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马河村三十亩土地上建房 仅十三亩有合法手续
蓝田县
2015-07-29 11:09

“安置房修好三年多,开放商都不分给村民,直到今年四五月份村民才拿到新房钥匙,但没想到房子没有房产证。”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村民毕金旺气愤地告诉记者,开发商当初对村民承诺要给大家修好安置房并且办理房产证,现在完全食言了。“土地没有了,原本指望有一套房子保障生活,但现在房子却没有产权。”

盼了三年的安置房没房产证

2008年5月29日,西安海红置业有限公司法人李万高与蓝田县三里镇马河村民委员会的干部签订了一份“联建合同书”。 联建合同由村委会盖章,由马河村五组10位村民签字确认,根据合同,双方利用蓝田县青羊路中段马河村30余亩可耕地开发“蓝田县马河村商住小区”。

毕金旺告诉记者, 根据联建合同,西安海红置业有限公司新建的房屋给马河村五组村民352人每人23平米,其余开发的房屋由海红用于销售经营。“海红置业先后将置换的土地开发了8栋楼房,按照合同,应当分给五组村民共90套房屋,但不知为何,房子建好三年多,90套安置房都没有分到村民手中。”

“经过村民多次向镇上反映情况,在今年四五月份时,才把安置房分给了村民,但没有想到,分到的房子根本办不了房产证。”毕金旺说,村民从已经购买了海红置业房屋的业主处了解到,这些业主都有蓝田县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但村民分到的房屋却没有房产证。

国土部门仅审批了13亩土地作为建设用地

那么,同样是西安海红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分给村民的房子却办不了房产证?

记者来到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在一份三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记者看到了马河村两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的规划图。“马河村的确有两块土地用于海红小区项目建设,但国土部门批复的面积只有12.99亩。”国土储备中心副主任吴海燕向记者介绍说,没有经过国土部门报批就用于房地产开发是非法的。

三十亩土地仅有13亩土地是合法的,那么,村民的安置房使用没有报批的土地建设,房产证自然办不下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村民反映的开发商土地超占的情况,由于时间比较久远,我们只能进一步核实情况。”

镇上领导班子全部调整 查当时手续需时间

三里镇副镇长任劼表示,2012年镇上的领导班子全部做了调整,当时负责这个项目的领导已经全部调走,海红小区属于前届班子引建的,要了解情况,只能查之前的手续。

“海红小区现在的问题是手续不到位,目前村里正在换届选举,办手续需要以村上为主体和县上协调解决。”任劼说,这周村里的换届选举将完成,查询这个项目之前的手续也需要时间,目前镇上正在积极了解情况,争取妥善解决该问题。

西部网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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