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正义之声”: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安康市民政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命名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根据市政府安排,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安康本地知名学者、文化名人、政协委员、市民政局业务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成立了安康中心城市道路命名工作组,对安康中心城市北至规划的环城干道江北段,南至十天高速,西至冉家河以西规划的高新十五路,东至规划的东环路以东,面积约13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公园、广场、桥梁、道路进行实地踏勘与走访调查,拟定了《安康中心城市公园、广场、桥梁和道路命名(更名)方案》。
2013年5月4日,我局接到市住建局提交的《安康中心城市公园、广场、桥梁和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后,于6月4日按照《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安康日报、市政府网站和安康民政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汉滨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的意见。
经反复修改完善,2015年3月9日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安康中心城市公园、广场、桥梁和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请示》,该方案涉及拟命名(更名)的广场3个、桥梁8座、道路127条。
2015年5月5日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安康中心城市公园、广场、桥梁和道路命名,并决定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民政局负责,按规定和程序,广泛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公示后提交市委研究审定。
二、命名工作延迟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