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玛大厦安置楼物业一月收50元公摊电费 合理吗

书香韵雪月
2015-03-20 18:13
点击数:

位于东二环沿线,金花北路的西玛大厦,仅有单独的一栋27层楼高的拆迁安置住宅,每个月收取住户50元的公摊电费,无任何的收费公示。小区内汽车无论地下地上停车,每个月收取450元停车费,并没有和业主进行任何的商议。而且接纳外来车辆进入随便停放,严重的威胁到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转交 2015-03-20 18:13
已受理 2015-03-20 18:13
已反馈 2015-03-26 16:24
已反馈 2015-03-26 16:2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新城区:50元费用属于预收款 可多退少补
新城区
2015-03-26 16:24

尊敬的网友“书香韵雪月”: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新城区委宣传部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新城区安排人员到西玛大厦物业了解情况,物业给出以下答复:

1、关于公摊电费

西玛大厦实行抄表到户。业主根据生活需求到国家电网购买生活用电,支付费用。但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照明,水泵、监控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电费都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应由全体业主承担运行电费。关于业主反映每月收50元公摊电费的情况,西玛大厦公摊电费实行年度核算,50元属于预收,待年度核算完后根据核算结果公布业主,多退少补。

3、关于停车费

停车费收费按照相关文件已办理备案登记,每月450元/位的停车费中包含车位租赁费300元,服务费150元。小区业主/租户在办理停车手续时需出示相关手续,非小区业主/租户不办理停车服务,外来车辆不能过夜。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3月26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