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是小区全体业主的血汗钱,关系到小区的长治久安。神木县房管办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导致本小区1000余万元专项维修基金及近5年利息所得200余万元,被神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涛)贪污,因此1000余万专项维修基金及利息无法从政府指定的专户中接管。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限期将专项维修基金交存入主管部门(房管办)指定的专户,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房管办转交业主委员会。逾期未交存入专户的,由房管办限期追缴,并予以处罚,挪用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房管办既未催交,也不予处罚,导致本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及利息所得不知所踪。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均未到账的情况下,房管办于2014年8月为房地产公司大开方便之门,给予办理房产证。根据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办理房产证时,建设单位需足额交存物业保修金。由于物业保修金不到位,本小区的物业保修一直是一句空话。更出乎意料的是因面积增加,补收的专项维修基金照样未存入专户。房管办纵容着这种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房管办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诸多违法行为一直纵容至今。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公司;建设单位应备案前期物业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应在销售房屋场合公示临时管理规约等等。否则,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但是至今未看到任何处理结果。
诚恳的希望贵处,能为我小区广大业主利益作主,让我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金陕世家清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