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相安,陕西安康人,我实名举报安康汉滨区法院副院长陈光辉、庭长李成根和副庭长兼审判长汪程。我是76年入党的老党员、退伍军人,却深深感到法律已经失去了公平。因为汉滨区法院制造的假证据,我一次次败诉,制造假证的法官不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以种种借口把我劳教了15天,天理难容!
2002年,我给自己家盖房子把工程承包给了汉滨四建司张小琳,因为中间的一些纠纷,张小林中途停止了施工,当我把重新招人把工程建好以后,张小林讹诈钱财,要求我把工程全款结算给他,拒绝后他把我告上法庭。
2008年,汉滨副院长陈光辉.民庭庭长李成根.副庭长兼审判长汪程以建筑承包合同之由将我诉到汉滨法院,为达到目的,他们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竞变造了近百份工程验收伪证材料。伪证近百份资料上,我的签名字体大小和位置完全一致,更为黑暗的是,审判长汪程还在变造的假证中签暑了“与原件核对无误”,请问审判长,根本不存在的原件是怎么核对无误的!
近百份假证经西南政法大学鉴定是伪证。法官们如此恶劣的手段,不顾事实真相是为啥?法官知法犯法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他们和张小琳之间存在着一种黑市权钱交易,否则能有什么使他们敢冒违法之险呢?请大家来声讨执法者的违法犯罪,请有关部门立案调查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
我有数十名施工人员出庭做证能证实张小琳沒有履行大包合同完成施工。一桩证据充足事实清楚明显的案件,经陈光辉.汪程.李成根的运筹硬是办成现在的冤案!
伪造证据一事经高院省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是错案发回重审,并严厉查处违法乱纪法官。但’’山高皇帝远’’,汉滨法院不仅以种种借口推辞两案合并审理,还就我要求处理伪证及原高院安东院长多次批示查处伪证事.汉滨法院院长乌一波在他办公室竞然对我讲“你就是再告,最终还是批下来我处理”!
腐败和黑暗已遮罩着安康法院。2013年6月19日,是我痛恨这个世道的日子,早上去汉滨法院,姓郑 的法官宣布要我即刻拿30万元现金,否则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司法拘留15日。法院扣押我门面已5年之久,价值近百万元,怎么讲都有执行的保证,为啥扣押房产这么多年不算,立即要拿30万元,是法律许可这么做吗?我心痛了.心在流血,我高声纳喊!法制国家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不公?知法违法的人比谁活的都好?和谐安定的社会怎能保障?国家以民生为计靠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