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款旅游已被明令禁止,且相应监管也越来越严厉。但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禁而不止也就在所难免。在有些人看来,公款旅游上不了台面,但可以“借壳”,比如“开会”的壳、“考察”的壳、“学习”的壳。现在被“化装”公款游,还仍然存在。看来还真不能低估了一些人的“创新”意识。
彬县农牧局集体“五一”期间出游海南,每人费用为2500元,均为单位报销,出游时间为6天,你们这样算公款旅游吗?还是变相的公款旅游。一个人2500元的费用,全部职工要多少钱呢,你们的钱从何而来,彬县农牧局你们的钱就这么多啊,为何不为民办点事情呢。彬县政府应该好好过问下,彬县虽然是“十强”县,难道你们还想成为公费旅游“十强”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