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私自把消防通道改成商铺牟利 没人能管?

快管管
2012-01-20 10:05
点击数:

我们是西安市东关正街招商局广场6A座的业主,原招商局广场地下停车场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在东关南街,一个出口正对东关正街,此两出口也是消防通道,现招商局广场物业在我们所有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停车场出口的用途,将正对东关正街的停车场出口改为商铺出租牟利。

这样一来,停车场只有一个东关南街的出口,此出口坡度很大,东关南街道路较窄,车流量大,出入都很不便,而且很容易发生事故。我们业主和物业多次沟通交涉,但物业依旧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我们所有业主只能向媒体、建委、规划局投诉寻求帮助,但媒体不管不问,建委说此事属规划局管,打电话向规划局求助,规划局说此事归建委管,如此相互推诿、踢皮球,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通过网络向政府部门求助,希望我们政府部门能够真正为我们业主作主、维权,不要等出现事故、极端行为之后才进行解决,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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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2-01-20 10:05
已受理 2012-01-20 10:05
已反馈 2012-01-29 08:58
已反馈 2012-01-29 08:5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市房管局和消防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01-29 08:58

尊敬的网友“快管管”:

感谢您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看到您关于“物业私自把消防通道改成商铺牟利 没人能管?”的留言后,区规划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实地走访调查。经查,您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小区已投入使用并由物业公司实施管理多年。被占用并改变用途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为小区的共用部位,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96条规定,应由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消防部门也可根据《消防法》第60条对此进行处理。经了解,目前市房屋管理局和消防部门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上述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27。

西部网

201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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