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是西安市灞桥区户口,本人于2004年升入西安大学,将户口迁入学校。08年校毕业报到证是去贵州工作。我想将户口迁回家,由于不懂政策,所以在学校直接将户籍迁移证改回原籍以为可以了,只有户口迁移证根本无法落户。 现二代身份证丢失无法补办,请问,现在跟08年时的说法一样,我要怎么办理呢?还能否将户口迁入原籍地?
载录政策
(九)本市生源2001年1月1日以后的大学毕业生,已经在西部地区单位工作落户的,根据本人意愿,可迁回西安家中落非农业户口。凭父母(或本人)申请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证明;毕业分配派遣证(报到证);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公安分局审批开具户口准迁证,在本市区家中落户,报市局备案。
七、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的规定按照公安部规定,部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件的公民,符合现行迁移政策,应准予落户;不符合政策的,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予以恢复户口。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按照原证件的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发情况。公民长期外出,农村妇女出嫁户口被注销的,原户口登记机关应予以恢复户口。其它无户口人员,应按照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基本准入条件予以办理申请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