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吴端阳,乾县王村镇大王村人。我孩子因腿部开水烫伤,在乾县中医医院治疗三天,因医院不负责任,用药不当,倒致我的孩子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我跑过许多部门,找过县中医院多次都得不到妥善处理。无奈之下,只能向诸位申冤,因为政府最能主持公道,最能代表无助的老百姓说话,会为我做主,还我孩子一个公道,申冤理由:
1、我孩子仅因右下肢5%深Ⅱ度烫伤,3天就要了命,我想不明白,我痛心,因为我相信偌大的乾县中医院能出现这样的医疗事故?
2、面对以下情况:⑴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的;⑵病情诊断不明的;⑶危重病人,不能转院,必须等病情稳定且转院过程中要有规范护理,而医院却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行要我转院,还不给救护车,还要100元护送费(我没有钱,就押了我的户口本、合疗证)就这样我只能叫出租车,在没有规范护理的情况下,孩子在出租车上失去了生命。
3、伪造、涂改病历:右下肢5%深Ⅱ度变成了四肢散在Ⅰ度1%烫伤,验血单把十几项涂改的只剩下了三项能看见,化验单多处涂改一种情况说明医生不称职,一种情况就是造假,掩盖事实。就治疗顺序而言,本应是先外科包扎,再到儿科输液。更让我不明白的是在病历上涂改转院时间,造成早出院21分钟的假像。
4、乱用药:治疗过程中用到清开灵(新生儿、婴幼儿禁用);用了会出现急性休克、喉头水肿、哮喘、皮疹等药;清开灵不能与头孢类、维生素类、盐酸氯、肾上腺类(地塞米松)、维生素B6共同使用,而医院都用了,导致孩子出现过敏。更有甚者,在给孩子用清开灵出现过敏性皮疹和水肿后,医院不但没有停止使用清开灵,反而还将地塞米松加入清开灵中,倒致孩子体温升到39℃,对孩子过敏问题错误诊断、错误用药、不负责任的强行转院,不给救护车,让孩子失去了幼小的生命。
为了难免遇到类似的病例,可能无辜失去生命的儿童和老人,望贵媒体重视,为老百姓主持一个公道!祈盼!祈盼!
此致
敬礼
申冤人:王村镇大王村 吴端阳
我向你说说孩子的治疗过程,2011年6月5日因开水烫伤右下肢[百分之10],6日在乾县中医医院,就珍包杂了,7日住进乾县中医医院,8日下午孩子左腿,左手,面部出现黑色水豆,问医生,主任,说排毒,说过敏,开了舒儿敏,地塞米松,9日院长说烫伤3天后表现出来了,没有一小时孩子出现高温39度,气喘,他们要我转院,不给急救车,不派医护人员,最后我强烈要球下,给主任100元护送费她去,[当时钱不多压了我户口簿和合疗证]在出租车主任听珍时不小心拉断氧气包[象枕头]连管,接了几次没接上,只能用粗管口对着孩子鼻子,没过多9孩子出现气粗,主任做安压心脏,我老婆人工呼吸,可是不行,最后找了个最进的医院西铁集团医院,抢救结果20分钟前无呼吸,无心跳,找乾县中医医院,院长说败血症,最后病历改成4肢散存烫伤,验血单也涂了7到8项看不见了.
比涂
改的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