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城建局知法犯法,强行霸占我私有财产,法理何在?
2011年 12月15日,眉县城建局、眉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知法犯法,在我家无人,也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视国家法律与不顾,强行霸占我私有财产(土地)(土地证、房产证1993年已颁发),我的朋友告诉我说县城建局、公安局等单位在你门口挖你们的地方,我及时通知孩子(在老家)速回县城看。当我儿子质问他们为什么要挖我们的地方,眉县城建局副局长付治民蛮不讲理的说,你们占了公路,并指使4名公安民警将我儿子强行带到眉县首善镇派出所关押长达8小时……请大家评评理!这些职能部门简直是无法无天(相关证据随后附图)。
国家三令五声强调禁止强拆!公安部明文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但实际上往往是警察先行,动不动就以妨害公务为名把你关了......难道人民警察就这样为人民吗?这就叫执法为民吗?你们是拿着我们纳税人的血汉钱呀?人民警察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