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商品房为何能在耕地里动工?
6月30日下午,“陕西日报”的记者来到了礼泉县城关镇张里村,钞里村盖的16间二层商品房正在建设中。张里村三组村民代表康雨霞、王小利说,钞里村3月19日开始强行在我村耕地里建商品房,我们集体上访到市县镇三级政府,至今没有结果。城关镇领导光劝我们不要上访,就是不解决问题。5月10日。城关镇刘书记和宁镇长答应一星期解决此事,可直到现在没有结果。80岁的吕德寿老人说,我家有那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我出面和钞里村讲理时,被打得浑身是伤,现在我的两条腿走路都十分困难,说到这里,老人失声痛哭。
记者来到礼泉县城关镇政府,刘建新书记说:“我们城关镇还在协调处理这件事,土地使用合法性要到土地部门去查,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处理此事时,与村民签订协议收城建配套费8000元之事我不清楚。”
7月1日早晨,记者来到礼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钞里村建商品房没有在国土资源局办理审批手续,办公室也没有存档。记者拨通了礼泉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办张主任电话,张主任说,他在外面回不来,钞里村商品房属于土地纠纷,政府在管,土地性质改变可能有手续。
随后,记者见到了钞里村支书李增干,他想记者出示了三份“陕西省非农业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时间分别是2001年8月30日和2003年5月22日,在盖有“礼泉县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专用章”的批准书中,记者看到有有效日期1年,批准书注意事项中明确写到,本批准书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未建房使用土地时,批准书自行失效,而且批准书上明显写着“严禁在基本农田内建设”。
7月1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城关镇政府,宁俊成镇长说,镇上就此事开会研究过,只要有一户村民不满意,钞里村就不能盖房。签协议收8000元城建配套费,镇政府代收,最后返给钞里村。张里村三组的村民能否讨回被违法占用的耕地,本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