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驾警车肇事逃逸

王肖
2009-04-0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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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9日下午5:10左右,一辆无牌照警车在人行道上把我孩子从后面撞伤,驾驶员不顾受伤躺在地上的孩子和孩子同学的阻挠,当场逃逸!

后经医院诊断,我孩子右脚脚踝两处骨折,由于治疗不及时留下了终身残疾。目前孩子还在接受治疗。

经过我们多方查找,终于在2009年2月4日发现了肇事车辆,当时我们就拍下了肇事者延安市检查院反贪局副局长和肇事车辆,经孩子确认照片上的人就是当时撞伤他的人!我们及时把照片交给了民警,2月14日交警部门扣押了肇事车辆,但是没有扣留驾驶员!

当事人先是找人替罪,主动来我家道歉,孩子指认当时撞伤他的不是这个人,替罪者才承认他是肇事者的弟弟,他哥哥现在是延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要是我们追究起来他哥哥的官职就保不住了,并且满口答应孩子的医药费他们会负全责!当晚肇事者和替他顶罪的弟弟一起到我家道歉,并当场给我爸爸下跪求情,说这件事不能闹大要不然他这么多年的功夫白费了!说当这么个官不容易啊!这些我都录音了,并且保存起来了!

现在肇事者已经疏通了各个渠道的关系,并打电话威胁我们说:“就算是追究他的责任他也不怕,最多也就是拘留他15天,并且他也还有权复议的!”现在肇事者不仅不承担孩子治疗的费用,还威胁我们不要再追究!试问检察院官员开警车肇事都可以不负责任,我们老百姓以后还有说理的地方吗!还有老百姓活的地方吗!

事件处理过程中,所有执法人员包括肇事者的谈话录音、肇事车辆和肇事者的照片我都保存了,我就不信这些证据吿不倒一群徇私舞弊、白吃皇粮的伪君子?

详细过程:元月19号下午5:10分左右,我孩子和同学回家途中在人行道上被一辆警用面包车从后面撞伤,警车开出三四米后停住,驾驶员下车走到孩子身边揉了一下腿后说:“男子汉不疼,叔叔不忙着了”,驾驶员不顾孩子的安危和同学的阻挠,丢下孩子开车而去!。到孩子痛苦的哭叫,我们痛心疾首,经过医院诊断孩子右踝多处骨折,由于救治不及时,以至于孩子留下终身残疾。

事发后我们配合警方多方查找,根据监控影像资料提供的线索,于2月4日中午在小肥羊左侧发现了这辆可疑车辆,在报警无望的情况下,驾驶员开车准备离去时,我们拍下了照片,记下了车架号,上前拦车询问他说是延安市司法局的,第二天我们把照片和车架号提供给办案民警,交警队出函到市司法局查找,结果无此人和车,由于他的诺言线索中断。后经交警部门在协查过程中于2月14日扣抻了肇事车辆,追问肇事者办案民警确定不了,第二天晚上一名自称李杰的男子来到我家承认是他开车撞人逃逸,可是我孩子确定撞伤他的人不是这位自称李杰的驾驶员,我们试问事发经过,他回答的前后矛盾,与事实不否,在冒名顶替了一段时间后,在我们多次催促,要求民警进行孩子辩认驾驶员时,3月4日李杰承认他是为保哥哥才冒名顶替的,当天他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李某出现了,来向我们承认开车撞人逃逸的事实,请求原谅他,可没过几天他又通过各种手段,拉关系讲人情,使交警部门至今未让逃逸者归案,肇事车辆是哪个单位的也不知道,而且责任认定也迟迟不出!到现在我们都天天背着13岁的孩子,我们都快累死了!

难道检察官能一手遮天?肇事逃逸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吗?做为公诉机关和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包庇隐瞒,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有损于人民检察官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公正形象。

我们恳切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重视执法人员开警车撞伤小学生逃逸一事,使那些混入执法机关的害群之马受到应有的惩罚,了希望全国热心网友能公正的评判执法人员的肇事逃逸行为,为受害者讨个公道。我们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人人面前是平等的。

(图片随后传)

看看我们天天背孩子上学,还要在学校等孩子上厕所、吃饭、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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