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我在西安铁道技师学院(灞桥区水安路108号)给孩子报名动车工程学院2026春季三年制,缴费9780元,因为孩子是未成年,我咨询校方人员,是否是只有我本人请假,孩子才能出校门,校方在职老师回答我是的,我才予以交费。学校收费公示牌也明确规定: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的,一个月以内退85%学费、住宿费;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退75%;二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退70%;超过三个月到下个学期一个月以内退50%;凡因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等原因造成学生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孩子在校期间,多次请假出校门,我都毫不知情,新买的小米手机5600元,也因孩子请假出校门卖给了二手手机店。
6月27日放暑假,我于8月14日正式向学校班主任退出退学退费申请,班主任告知我开学来学校办理退学,我于8月26日去往学校办理退学退费,班主任又让我把身份证、银行卡、开户行发给他,8月29日他线上给我办理,一个礼拜就退费到账,我9月4日咨询班主任,还需要我去学校申请或者签字吗?班主任再次肯定的告诉我走线上,不需要,又告诉我下个星期一他们学校交上去,我在线上一填表就完事了。9月7日,我再次咨询班主任,孩子的退学退费表提交了吗?他又告诉我需要线下线上同时走两份手续。
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第10条学生退(转)学民办学校应当按在校比例办理退费手续,不允许拖鞋不办。《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机构不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自消费者提出退学退款要求之日起7日内退还全部或部分费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6条:民办学校应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在此请求有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