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区关庙镇大垭村一房屋疑似因修路受损严重

用户_PFlFvJ
2026-06-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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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大垭村因新修一条森林防火通道,经过我家房屋背边,排洪安全措施处理不当,造成我们兄弟三人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主体倾斜,经确定成危房,本人多次向村、镇、区反映没有明确答复。

我是汉滨区关庙镇大垭村七组村民余富金,因新修一条森林防火通道,经过我家房屋背边,排洪安全措施处理不当,造成我们兄弟三人180平米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达20公分,房屋主体完全倾斜,门框变型门已无法打开,被相关部门确定为危房,房屋损毁7间,猪圈60平方米被路渣掩埋,田地等也被损坏。

修路破坏原来地形地貌,也让原来山体在大雨时排水环境遭破坏,山中拦腰横穿一条路,路面以上雨水顺沿公路向低处流动,直接流向房屋和周边耕地,加上公路排水管道被废渣堵塞,雨水倒灌至房屋周围,整栋建筑被雨水长期浸泡,现在成了危房,同时被路渣沙石覆盖家里就基本农田近2亩,永久无法耕种,两亩林扒被毁 陕政办发〔2020〕28号,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实施意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各类建筑物、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违者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施工方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施工,若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房屋损坏成为危房,应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赔偿数额应基于房屋损坏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同时还应支付临时安置及搬迁费用: 因房屋无法居住而产生的临时租房费用以及房屋内存放家具、物品转移费用,租金应参考当地租金标准,结合实际需要安置的时间,由侵权人支付。

期盼相关部门关注,责令属地出具正式书面安置补偿方案及标准,明确选址新建的实施细则、费用承担主体与问题办结时限。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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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关庙镇大垭村一房屋疑似因修路受损 镇政府回应
汉滨区
2026-07-17 14:57

汉滨区关庙镇人民政府回复:近日,收到贵栏目转来网民反映我镇大垭村七组村民老宅因修建防火通道受损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实地核查与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实地核查,村民反映的涉事房屋位于我镇大垭村七组,是其父1991年所建土木结构房屋,由村民和其两兄弟共有。房屋常年空置、年久失修,出现墙体开裂、房体倾斜等问题,现有状况无法证实其与2024年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关于村民反映占用其林朳问题,该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前期已履行相关程序,经村组集体会议研究,并由群众表决签字同意。修建通道所占用的林朳及土地问题,由村民小组自行调剂解决。其反映房屋因森林防火通道施工受损、施工破坏山体排水、废渣掩埋农田以及要求施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政策依据。

结合实际情况,本着用足用活政策的原则,我镇已多次与村民及其兄弟沟通,力促解决其实际困难,但因当事人提出的诉求与当前可评估的损失标准及政策依据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多次协商未能达成最终一致意见。目前,镇村已制定合理处置方案并正式告知当事人,由其自主考量。

目前,我们仍在落实专人持续跟进对接,耐心做好政策宣讲与思想疏导,严格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协商沟通,全力推动矛盾纠纷稳妥化解。

感谢贵媒体对我镇基层治理工作的监督、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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