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大垭村因新修一条森林防火通道,经过我家房屋背边,排洪安全措施处理不当,造成我们兄弟三人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主体倾斜,经确定成危房,本人多次向村、镇、区反映没有明确答复。
我是汉滨区关庙镇大垭村七组村民余富金,因新修一条森林防火通道,经过我家房屋背边,排洪安全措施处理不当,造成我们兄弟三人180平米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达20公分,房屋主体完全倾斜,门框变型门已无法打开,被相关部门确定为危房,房屋损毁7间,猪圈60平方米被路渣掩埋,田地等也被损坏。
修路破坏原来地形地貌,也让原来山体在大雨时排水环境遭破坏,山中拦腰横穿一条路,路面以上雨水顺沿公路向低处流动,直接流向房屋和周边耕地,加上公路排水管道被废渣堵塞,雨水倒灌至房屋周围,整栋建筑被雨水长期浸泡,现在成了危房,同时被路渣沙石覆盖家里就基本农田近2亩,永久无法耕种,两亩林扒被毁 陕政办发〔2020〕28号,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实施意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各类建筑物、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违者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施工方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施工,若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房屋损坏成为危房,应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赔偿数额应基于房屋损坏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同时还应支付临时安置及搬迁费用: 因房屋无法居住而产生的临时租房费用以及房屋内存放家具、物品转移费用,租金应参考当地租金标准,结合实际需要安置的时间,由侵权人支付。
期盼相关部门关注,责令属地出具正式书面安置补偿方案及标准,明确选址新建的实施细则、费用承担主体与问题办结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