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西安优搏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张某带我查看鄠邑区水岸新城57号楼2单元1101室(顶楼)二手房,宣称露台改建为合法赠送面积、不计入房产证,合规无风险,将产权两室房屋按三室房源挂牌销售,全程不做任何风险提示,隐瞒房屋重大瑕疵。
4月7日,我被中介邀约至门店洽谈,全程未见到房东,中介以“房源紧俏、马上谈成”为由挽留,反复催促签约,最终商定房屋总价60万元。我当场支付:购房定金:30000元,中介费/服务费:11910元,我仓促签订购房合同,中介未出示房源核验材料。
4月8日,我自行核实确认:该房屋露台无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曾被城管部门多次整治拆除,当即联系中介,正式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款。西安优搏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拒不承认违建事实,拒绝退款,面对我的合理诉求,一再拖延推诿,态度蛮横无理。
4月15日,经鄠邑区房管科牵头调解,我与中介、房东三方正式解除购房合同,但仅追回:定金20000元和中介费2000元。截至目前,西安优搏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和房东仍扣押剩余10000元定金和6000元中介费退。
该房屋露台已被行政机关书面认定为违法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违建房屋不得交易,不得虚假宣传为合法面积。中介作为专业房产服务机构,明知该房屋存在违建,却故意隐瞒,虚假宣传,将两室房违规按三室售卖,本次交易全部过错均在中介与房东。合同解除完全因中介及房东隐瞒违建、欺诈交易导致,我本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48条、第566条规定,因一方欺诈、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收款项必须全额返还,对方无权扣押我任何钱款。
我家庭情况困难,全家仅靠我一人打零工维持生计,16000元是我起早贪黑攒下的,恳请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退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