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17号楼业主,交房时西安金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收取7400元用于封阳台窗户,我有物业收据,当时安装人员说质保10年,次年就发现窗户渗水,后经过专业人员看查,是外窗玻璃没有打胶也没有压胶条导致。我联系物业,前台每次都说上报,物业人员也上门来查看,确认是安装时没有打胶,但一直拖着没有处理结果。
西安周至县金周御园一房屋窗户渗水 物业迟迟不处理
老百姓
2026-05-0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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