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区征稽所小区未办房产证 反映多次无果

雯子
2026-05-07 10:02
点击数:

我在渭城区征稽所小区购买了房产,已入住11年,房产证由于各种遗留问题未办理,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是敷衍了事。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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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5-07 16:38
已转交 2026-05-11 17:28
已反馈 2026-06-03 17:39
已反馈 2026-06-0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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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征稽所小区未办房产证 政府办答复
咸阳市
2026-06-03 17:39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您于2026年5月11日在网上反映“渭城区征稽所小区未发放房产证,反映多次无果”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渭阳街道办事处与项目单位对接核查,现将调查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征稽所小区位于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一路与金旭路交叉口西南处,由咸阳市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原征稽所)组织建设,项目总占地28.7亩,总建筑面积2.87万m,属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性质)。

二、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原因

该小区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核心原因为项目建设及竣工备案资料严重缺失,具体包括:小区建设档案不完整、监理资料缺失、竣工验收资料不全、契税缴纳凭证(发票)不齐等,不满足不动产登记法定材料要求,导致无法完成首次登记及分户转移登记。

三、关于处遗政策适用情况的说明

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31号)文件要求,该项目符合处遗政策适用范围,办理中缺失的资料,基本均可按文件规定实行补充或容缺受理。

此前,渭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分局在摸排工作中,已多次将该小区纳入处遗台账,但因项目单位(企业)不配合相关工作,主动退出处遗办理程序,导致项目未能按处遗政策完成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

5月27日,咸阳市渭城区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下发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的催办函。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工作人员与项目单位沟通协调,目前已督促项目单位启动资料补充工作。下一步,我区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联合渭阳街道办事处,对项目单位(小区后勤相关负责人)进行督促,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要求;督促项目单位按程序重新上报处遗台账,严格按照咸政办发[2023]31号文件规定推进手续办理;持续跟踪资料准备、审核及登记全流程,确保尽快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感谢您对我区信访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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