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龙湖天街4号门对面广场舞音响严重扰民

嘟嘟
2026-05-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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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青少年活动中心、曲江龙湖天街4号门对面每晚聚集老年人跳广场舞,使用超大功率音响,最大分贝超出100dB,从19时开始持续时间至晚22时不止,严重影响周围多数小区居民正常休息。本人自2月开始依次向环保部门、西安12345、城管部门多次反映,至今未能解决,且存在扩音、延长时间的行为。

曲江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城管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均安排相关人员劝阻,但只起到暂时作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依然长时间存在。每晚这个时间段,学生需要学习、上班族需要休息,均需要安静的环境,在本人与其沟通过程中广场舞人员叫嚣“警察来了又能怎么样?”。我们着实不堪其扰,长期大功率、强节奏噪音已对本人精神状态造成严重影响,恳请相关部门协同处理,还我们一片宁静。具体诉求如下:

请派人督促控制音量,且在晚21点前结束;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屡教不改者处罚;建立长效机制,派人每晚监督管理,保证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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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5-07 08:47
已转交 2026-05-07 16:08
已反馈 2026-05-07 16:08
已反馈 2026-05-0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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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龙湖天街4号门对面广场舞音响扰民 曲江新区回复
曲江新区
2026-05-07 16:08

曲江新区回复: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此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已现场对跳广场舞的市民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活动中噪声过大问题进行提醒教育,明确要求市民严格控制音响音量,21点前关闭音响,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休息与生活。

下一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加大该区域自娱活动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娱乐团体严格控制活动音量和时长,引导其文明合规开展活动,切实维护好周边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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