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单位《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6]第05025)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网民反映的“日月星城预埋管道漏水开发商不处理”等情况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区级相关部门与属地街办、社区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实地查看漏水点位,核对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依规据实核查事件全貌。经核实,日月星城五期(EG3)项目于2019年12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给排水管道保修期限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该楼栋给排水预埋管道已超出质保期限。
目前,我区工作人员已向业主解读工程质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款。该小区开发企业已就此次管道漏水问题形成正式书面情况说明,如实反馈相关情况。
陕西日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复: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日月星城小区EG3号楼于2019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同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现就EG3幢2101户业主反映的室内漏水问题,我公司经现场踏勘、档案查阅及保修记录核实,作如下说明:
一、2026年4月18日晚,物业服务中心接到2101室业主关于客厅墙面渗水、起皮的反馈。物业工作人员于4月18日、19日两次入户查勘,确认漏水原因为厨房给水管问题。
二、EG3号楼于2019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给排水管道保修期限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给排水管道保修期为两年,自交付业主时起算。因此,该房屋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已于2021年12月29日届满。业主于2026年4月反映的客厅墙面渗水、起皮现象(系厨房给水管漏水导致),距保修期届满已逾4年,超出法定保修期限。
三、该房屋为毛坯交付,交付前我公司已对给水管道、暖气管道进行压力测试,结果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原业主现场确认收房。原业主于2019年12月收房入住,至2023年6月出售房屋期间,从未向我公司或物业反映室内漏水、渗水问题;现业主于2023年6月通过二手房交易购得该房屋,自入住至2026年4月报修前的近三年时间里,亦未反映或提及任何漏水现象((该房屋无相关漏水报修记录)。
四、该房屋给排水管道交付时压力测试合格,且两任业主累计使用六年以上均未反映漏水,足以合理推断漏水并非交付时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
综上,我公司明确:该房屋的所有履约保修责任已全部履行完毕,无继续保修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