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预购了未央区尚稷路的绿城春鸣里项目5号楼2单元1701室房屋,当时向开发商支付首付款33万余元(付款凭证齐全)。前期实地查看房屋时,发现该房屋内部存在大面积漏水等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满足正常居住条件。我就该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协商退房退费事宜,开发商已书面、口头承诺退还全部费用。截至目前,已超过开发商承诺的退费期限一个多月,开发商不仅未履行退款承诺,且已将上述房屋另行转售给第三方(“一房二卖”)。
本人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开发商态度消极,至今未退还33万余元首付款。该笔款项对家庭影响巨大,且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开发商立即退还33万余元首付款及相应利息;针对开发商“一房二卖”及逾期不退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