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鹏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将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区家属院16号楼3单元602违规改造成群租房,改变房屋结构,堵塞消防通道,无消防器材。本人以700元/月的价格短租16-3-602(D),租期2个月,交了700元定金。根据相关规定,未签署合同应当全额退款,但公司以“定金不退”为由强行扣除700元定金。该公司拒绝开具租房发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打击此类违规中介公司,保护租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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