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彩虹小区一业主被要求补缴2017年前任业主取暖费

用户_PFly1f
2026-04-23 12:10
点击数:

2023年12月4日,我购买了咸阳市彩虹老区的房子,交房时,我本人与中介、前任业主查询暖气是否有历史欠费,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明确答复没有欠费,只需要缴纳2023年暖气费即可,我当场缴纳2023年暖气费,并更改户名,随后我和家人五六次打电话确认没有欠费。

2025年底,我发现门上有一张2017年暖气欠费催缴通知,我拿着单子去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质问,该公司称十年前是手工记账,小区是两个暖气公司供暖,他们是2020年后接手,之前的账本他们也没有,现在合并之后他们逐步把几十年前的账目翻出来,让我补缴2017年的暖气欠费。

将近十年前的账,这期间这都换了多少任业主,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说彩虹小区这种情况比较多,他们现在统计后上报,如果需要补交再给我打电话。截至目前过了半年,一直没有接到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电话,今天打电话查询,还是提示2017年产生欠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6-04-23 17:25
栏目组 将及时为您转办
已受理 2026-04-23 17:25
您的留言已审核通过,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将及时为您转办。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