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区龙湖香醍小区二期高层一层公区播放广告不妥

用户_PFlyZG
2026-04-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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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高楼路400号龙湖香醍小区二期高层住宅楼内一层电梯广告屏播放避孕套广告。一、物业公司在公区广告投放未征求业主意见,不符合《民法典》278条关于共有部分使用表决的相关规定。二、小区未成年人来往较多,首层播放属于强制观看,严重不妥。请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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