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区龙湖香醍小区二期高层一层公区播放广告不妥

用户_PFlyZG
2026-04-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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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高楼路400号龙湖香醍小区二期高层住宅楼内一层电梯广告屏播放避孕套广告。一、物业公司在公区广告投放未征求业主意见,不符合《民法典》278条关于共有部分使用表决的相关规定。二、小区未成年人来往较多,首层播放属于强制观看,严重不妥。请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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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4-21 17:43
已转交 2026-04-28 15:53
已反馈 2026-05-07 15:35
已反馈 2026-05-0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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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香醍小区二期高层一层公区播放广告不妥 已下架撤除
灞桥区
2026-05-07 15:35

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回复:贵办转来的网络舆情交办单已收悉。收到交办事项后,我街道高度重视网友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所属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针对网友反映的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投放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实地核查、沟通核实,现将具体核查及处置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小区物业现场核实并详细沟通了解,网友所反映的小区公共区域一层电梯旁设置的广告投放设备,系由外部第三方专业广告运营公司独立投资、运营及日常维护,广告内容的筛选、审核、上架投放等环节均由该第三方广告运营方全权负责。

针对4月21日网友反映的不当广告内容,经核查,系第三方广告运营方在广告内容上架前内部审核把关不严、工作疏漏,未能严格履行内容审核流程,未及时发现广告内容存在问题,导致不合规内容不慎投放至小区公共区域电梯旁广告设备内。

小区物业在园区巡查工作中第一时间发现该问题广告后,高度重视、迅速处置,当即联系第三方广告运营责任方,要求其立即停止播放并完成违规视频广告全部下架撤除,第一时间消除不良影响。同时,物业已对该广告运营方进行严肃约谈提醒,明确要求其深刻反思问题漏洞,全面完善广告内容审核管理制度,严把广告内容准入关口,建立双人复核、上架终审机制,加大事前审核、事中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各类不合规、不当广告内容再次投放。

下一步,我街道将督促各小区物业压实主体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小区公共区域广告设施常态化巡查监管,定期排查各类广告投放内容,举一反三、常态化管控。同时畅通居民反馈渠道,及时倾听群众诉求,切实维护良好公共环境与居民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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